巡检造假、主要负责人履职记录造假……“逮”个正着!

浏览次数:997  
前不久
笔者来到一家涉液化烃罐区的危化品生产企业
开展指导服务
当日9时45分
笔者在中控室查看原料罐区的巡检记录表
发现当日9时的外操巡检记录缺失
外操人员未及时进行重大危险源巡检

通过巡检记录表笔者了解到

员工要对重大危险源罐区的

温度、压力、液位3项工艺指标

进行巡检

但当笔者来到重大危险源罐区时发现

该储罐并未安装现场就地温度显示仪表

笔者返回中控室与内操人员进行核实

内操人员承认

外操巡检记录表中的3项指标

均由内操人员代为填写


专家:巡检记录表上记录了重大危险源罐区的温度、压力、液位3项工艺数据,但现场储罐并未安装就地温度显示仪表,这是怎么回事?

内操人员:外操巡检记录表中的3项指标是我们代为填写的……


随后
笔者又查看了
企业的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
询问人员定位系统建设和应用情况
陪同人员介绍
该企业已制定相关管理制度
足额发放定位卡
要求所有进入厂区的人员必须佩戴定位卡
可笔者在查阅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时
发现重大危险源三类安全包保责任人中的
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当天有履职记录
但人员定位系统却显示
此二人当天在其所包保的重大危险源场所
并没有行动轨迹
存在履职记录造假的嫌疑






专家答疑







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》第 3.2.1 条要求,涉及“两重点一重大”的生产、储存装置和部位的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1小时。现场巡检能够及时发现装置运行的异常工况并处置,对企业生产运行至关重要。巡检造假,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处理,后果严重。此外,企业应按照《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(试行)》要求,结合自身实际,细化包保责任人隐患排查任务清单,建立安全包保履职记录,做到可查询、可追溯


专家组将相关情况
反映给当地应急管理部门
应急管理部门对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

安全贴士

企业的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对包保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评估,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与绩效管理,进一步落实好包保责任,防控重大安全风险。应急管理部门则应利用智能化管控平台人员定位、视频监控等,严防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假履职、代履职


作者:张玉亮

来源:中国应急管理报9月5日四版 原标题《内操人员代填外操巡检记录 包保人未到现场却有履职记录》综合整理 责任编辑:田硕

编辑:崔维维